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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13:48:22
[list] 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黄龙溪旅游客运中心经市交委验收,批准为二
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黄龙溪旅游客运中心经市交委验收,批准为二级客运站。根据《关于修订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成都市《关于规范我市汽车客运站收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黄龙溪旅游客运中心客运代理费率为7%,旅客站务费按二级站一档标准收取,即30公里以远1元/票,30公里以内0.4元/票。其他收费标准按《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对应标准执行。 记者 王伶雅 华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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