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员外
发表于 2012-7-29 16:08:32
不该存在的,已经存在了,你搬不翻它,你怎么样呢?
一江春水
发表于 2012-8-5 08:27:35
这种物业不该存在,还是成立居委会,自己管理自己。
天空豹子
发表于 2012-8-9 16:05:23
不该存在,就请他走人。
王建
发表于 2012-8-22 12:00:54
靠实不该存在,增加住户的负担。
www.net1com.net
发表于 2012-9-14 23:43:34
回帖是必须的,这个可以有!
wtkjztkda
发表于 2012-9-21 18:22:27
监利大枫_回复6
大师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如同“拨开云雾见青天”,使我等网民看到了盼望,看到了将来!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者不足以形容巨匠文章的万一;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较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发人深省!你烛照天下,明见万里;雨露苍生,泽被万方!透过你深奥的文字,我恍如看到了你虎睨狼顾、龙行虎步的伟岸雄姿;似乎看到了你手执如椽大笔、写天下文章的智慧情态;好像看见了你按剑四顾、指导山河的英武气势!
看过去
发表于 2013-7-30 14:30:51
门禁的钱收了,们禁也拆消,现在是随便进出了。
收废品的、发广告,都随便进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