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员外 发表于 2012-7-29 16:08:32

不该存在的,已经存在了,你搬不翻它,你怎么样呢?

一江春水 发表于 2012-8-5 08:27:35

这种物业不该存在,还是成立居委会,自己管理自己。

天空豹子 发表于 2012-8-9 16:05:23

不该存在,就请他走人。

王建 发表于 2012-8-22 12:00:54

靠实不该存在,增加住户的负担。

www.net1com.net 发表于 2012-9-14 23:43:34

回帖是必须的,这个可以有!

wtkjztkda 发表于 2012-9-21 18:22:27

监利大枫_回复6

大师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如同“拨开云雾见青天”,使我等网民看到了盼望,看到了将来!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者不足以形容巨匠文章的万一;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较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发人深省!你烛照天下,明见万里;雨露苍生,泽被万方!透过你深奥的文字,我恍如看到了你虎睨狼顾、龙行虎步的伟岸雄姿;似乎看到了你手执如椽大笔、写天下文章的智慧情态;好像看见了你按剑四顾、指导山河的英武气势!

看过去 发表于 2013-7-30 14:30:51

门禁的钱收了,们禁也拆消,现在是随便进出了。
收废品的、发广告,都随便进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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