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突查“电马儿” 16经营户受处理
<font face=Arial> 本报讯 (记者 陈果) 昨日,我市各区(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一次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集中统一整治行动。营业证照是否齐全?商品质量是否达标?是否达到限速20公里、限重40公斤的要求等成为检查重点。16家不规范经营户分别收到整改及停业通知。</font><font face=Arial> 突查:全市16经营户受处理</font>
<font face=Arial> 此次整治行动在中心城区和郊县同时启动,全市工商系统昨日共出动检查人员714人次、车辆212台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经营户794户。其中,对8户无照经营户及1户电动车修理店超范围经营电动车行为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对5家无照经营户现场责令其关门停业;除此之外,2家涉嫌改装电动三轮车的经营户还将被移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font>
<font face=Arial> 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庄卫兵表示,近日我市电动自行车市场出现擅自改装电动自行车限速器及无照经营等不规范行为,市民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按照产品质量法关于电动自行车方面的规定,要求电动自行车的产品重量必须在40公斤以内,同时还必须安装限速装置,以将最高时速限制在20公里。“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产品,将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要求,处以销售额1到5倍的罚款,并没收不合格产品。”</font>
<font face=Arial> 提醒:电动自行车须有限速器</font>
<font face=Arial> 记者昨日在牛市口、西玉龙街等我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集中地了解到,绝大多数品牌的在售车辆都具备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等证书。西玉龙街捷安特电动自行车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店里销量较好一般是轻便车型,而装有大电池的豪华型车也比较受消费者欢迎。目前市场上有少数商家私自对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进行改装,以提高其最高时速,为骑车人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此,该负责人表示,“限速器必须有专门的工具才能拆除,对于有的消费者提出的拆除限速器的要求,我们都一一回绝,并会主动进行安全宣传,让消费者知道超速的危害。”“对我们普通消费者来说,看重的就是能跑多远,平时大家都把电动自行车喊成电摩,所以我对速度方面没有太留意,这确实应该引起重视。”正在店里选购的市民王先生表示。</font>
<font face=Arial>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同时提醒消费者,生命是很宝贵的,一旦买到不合格的产品很容易出安全事故。市民在选购电动自行车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有没有合格证,有没有限速器。</font>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