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创造”打造工业设计“成都品牌”
加快发展具有成都特色的工业设计产业,打造“成都设计”品牌,促进工业产品由“成都制造”向“成都创造”跃升,结合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实际,由市经信委制定的《〈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于日前正式印发。根据该实施细则,将全力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最高可给予100万元的补贴。推进
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具体申报条件:为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内部设立的工业设计机构提供技术、人才、信息、检验、试制等专业服务的平台。支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按设备和软件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申报时间:每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对于使用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的工业设计类企业或工业企业,按单项合同实际支付金额的30%给予补贴,单项合同最高补贴10万元。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同时,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工业企业内部的工业设计机构为基础建立的工业设计企业,则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重奖
顶尖工业设计赛事获奖者
与此同时,该实施细则对获得国际国内顶尖的工业设计比赛获奖者,在成都工业设计企业工作满一年的,也给予奖励。
其中:对于获得德国红点奖“至尊奖”的企业或人员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于获得“红点奖”的企业或人员一次性给予8万元的奖励。
对于获得IF奖“金质奖”的企业或人员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于获得IF奖“银质奖”的企业或人员一次性给予8万元的奖励。
对于获得美国IDEA奖“金奖”的企业或人员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于获得美国IDEA奖“银奖”的企业或人员一次性给予8万元的奖励;对于获得美国IDEA奖“铜奖”的企业或人员一次性给予6万元的奖励。
对于获得国内红星奖“至尊金奖”的企业或人员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于获得红星奖“金奖”的企业或人员一次性给予4万元的奖励;对于获得红星奖“最佳团队奖”的设计团队一次性给予4万元的奖励;对于获得红星奖“银奖”(或“最具创意奖”)的企业或人员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于获得红星奖“最佳新人奖”的人员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于获得红星奖的企业或人员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奖励。
以上比赛获奖者奖励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另外,“成都市太阳神鸟工业设计奖”方面,对获得“金奖”的设计企业、人员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银奖”的设计企业、人员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铜奖”的设计企业、人员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该实施细则还对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业设计中心、产业互动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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