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成华区奖励获学位残疾人 最高奖5000元
3月22日,记者从成都成华区残联获悉,成华区出台《发放残疾人“自强助学金”实施办法》,扩大对残疾学生的资助范围,提高助学标准。实施办法明确提出残疾人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政府将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根据实施办法,从今年4月起,成华区将对正在接受学前教育(包括学前康复机构)的符合条件学生给予每年500元的资助,这是首次将学前教育的残疾人及贫困残疾家庭学生子女列为资助对象。此外,小学(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初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的合适对象,其资助金额不变,分别为每年500元和1000元。
“对自学成才的残疾人,我们将同样给予资助。”成华区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成华区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进入成人高校学习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生,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学历,当年将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为:中专毕业1200元,大学专科毕业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2000元。
据了解,成华区去年共资助残疾学生511人,共计资助45.95万元。随着今年资助对象范围的扩大,资助金额也会随之上涨。“今年将惠及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800余人,预计今年将共计资助90余万元。”相关人员说。
刘建波 记者唐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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