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星 发表于 2012-4-7 23:08:12

违规经营彩色隐形眼镜 成都55家店铺被查处

  (记者 李丹)自4月1日起,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正式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监管。3月以来,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市场调研和初步检查,截至4月1日,共检查出39家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16家未取得许可证的眼镜店,正在经营未经注册的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目前,食药监部门已要求这55家企业产品下柜,并进行整改。
  检查发现,目前成都市学校周边的个体杂货店还在无证经营隐形眼镜。部分眼镜店经营企业和杂货店负责人法律意识不强,也不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成都市食药监局已将清理整顿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2012年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将重点对经营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和学校周边地区进行全面检查。
  食药监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使用不当可能对眼睛造成伤害,请慎重选择。
            

弄死睡不着 发表于 2012-4-28 13:51:52

美瞳居然学校门口杂货店卖?毒害下一代咩?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违规经营彩色隐形眼镜 成都55家店铺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