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鸟 发表于 2011-9-28 11:51:16

2006.7.4.星期二 给小偷的第二封信

                2006.7.4.星期二 《给小偷的第二封信》   今日有高人指点迷津:你昨日空等一天是必然的结果,你瞧一瞧你写的是什么:亲爱的“小偷”,成分已划定,帽子也带好,后来又来平反,说别人“误提”了你的包,我要是小偷,决不还你包!     经这一指点,我的思想水平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昨日的马屁拍到了马蹄上,它没有踹我一脚已是大善,还指望他还我手机么?    知错就改,马上重操纸笔,又写新信,内容照旧,只把“亲爱的小偷”改成了“亲爱的小伙子”,讨好依旧,谦恭依然,换取手机的200元还不敢稍有降低,其实他取走的包里就有200元钱,现在我还要另出200元来买回本来就是我的东西,心有怨言还只敢腹诽,不敢形诸文字,这个气是受得有点窝囊,交易能否成功全凭对方高兴,我是一点主动权都没有的。听人说,遭遇了小偷,不仅要蚀财,还要倒霉,看来这话有道理,今天我就是倒霉的实例。    这又是劳而无获的一天,小偷不是我的亲戚朋友,他不按我的要求办事是正常的,活该我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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