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用户名] 发表于 2012-6-8 13:46:16

成都农村困难群众土坯房改造 低保边缘户首次纳入

  (记者 黄泽君)5月21日,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成都市政府日前印发《成都市农村困难群众土坯房改造工作方案》,首次将农村低保边缘户纳入改造范围。  此方案的补助对象为2011年11月30日前(含30日)在成都市民政局登记在册、居住在土坯房内且有意愿参与土坯房改造的农村困难群众,其中,农村低保边缘户(高于城乡低保标准50%以内的困难群众)首次纳入改造范围。参加过农村低保户危房改造、已纳入征地拆迁范围或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农户,不在此次改造之列。  该市民政局表示,力争用2年时间,使全市有土坯房改造意愿的农村困难群众实现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对改造范围内的农村低保户,成都市财政按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其中的农村低保边缘户则按1.4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此次农村困难群众土坯房改造完成后,因低保标准调整等原因,动态新增的居住在土坯房且有意愿改造的农村困难群众,由区(市)县结合实际自行实施改造,市级财政不再安排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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