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 [b]禁摩类型[/b][/list][list] 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和发动机
禁摩类型 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和发动机排量在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 禁摩范围 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市)县伸入外环路(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 昨日,市公安局交管局发布最新通过修订的《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从本周五(6月1日)起,中心城区全面禁摩。 新规定明确,三轮摩托车、三轮轻便摩托车和发动机排量在150毫升以上的两轮摩托车,无论有没有入城证,在任何时间段都不准在中心城区道路上通行。但警用、抢险等特种用途摩托车除外。 新规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不属于禁摩范畴。 记者了解到,依据《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对“中心城区”的界定,即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市)县伸入外环路(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 今日,市公安局交管局将对《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解读,记者将在第一时间通过成都晚报微博通报给大家。 成都晚报记者 刘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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