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用户名] 发表于 2012-6-8 13:47:35

闪婚5月妻生一女 丈夫非生父获赔6万

  女儿与自己越来越不像,经鉴定不是自己亲生。郫县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案件,女方赔偿男方精神损失2.5万元。  2009年1月,郫县张晨凡和周晴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1月,双方登记结婚。2010年4月,周晴生了一个女儿小莎。 30多岁的张晨凡发现,小莎的长相和自己不像,他偷偷进行了亲子鉴定,果然他不是小莎的生物学父亲。今年3月,张晨凡一纸诉状将妻子周晴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赔偿他精神损失5万元,返还他所支付的抚养费3万元。  经郫县法院调解,张晨凡和周晴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离婚,小莎由周晴独自抚养。周晴返还张晨凡1.5万元小孩抚养费,赔偿张晨凡精神损失2.5万元。同时,周晴补偿给张晨凡两万元,张晨凡放弃夫妻财产分割及其他诉讼请求。(文中人名为化名)郫法 成都商报记者 李海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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