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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成都端午节又名猪肉节 98年前曾禁止划龙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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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3 15: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市档案馆保存着有关端午节的档案。
      其实在老成都,端午节还有另外一个名字——猪肉节,家家餐桌上都要有肉才算过节
      延长销售时间,方便经济条件不好的穷苦人家,凑到钱晚些时间买肉回家过节。
      “……本月二十二、三、四日三天为旧历端节(端午节),恳请开放营业时间准许整日售卖猪肉。”昨日,记者在成都市档案馆看到一份保存完好的1947年的档案,主要内容是屠宰业工会恳请警察局批准在端午节三天延长猪肉的营业时间,方便市民在下午4点之后也能买到猪肉。
      延时营业 给穷人时间凑钱买肉
      “其实在老成都,端午节还有另外一个名字——猪肉节。”成都市档案局政策法规处调研员姬勇介绍说,那时候,成都的社会底层只有到过节的时候才吃得上猪肉,打牙祭,因此端午节便有了“猪肉节”这个俗称。
      记者了解到,从上世纪30年代开始,为了防止卖出腐烂变质的猪肉,夏季猪肉的售卖时间做了严格规定,市民在4点之后便买不到猪肉了。
      档案馆保存的这份文件上写着:“窃查今岁夏令卫生对于本业每日午后四时以后停止售卖,自应遵照办理。惟据本会各会员报称本月二十二、三、四日三天——旧历五月初四、五、六是端午佳节(历来俗称为猪肉节),无论贫富均需购置猪肉备制肴馔以渡佳节,似不宜限制营业,使多数贫苦找钱迟晏者下午即无处购肉,是以呈请。”
      姬勇说,那时候无论贫富,到了端午节时,家家餐桌上都要有肉才算过节。
      所以,延长销售时间,方便经济条件不好的穷苦人家,凑到钱晚些时间也能买上肉回家过节。
      端午禁令 98年前的成都禁龙舟
      在成都市档案馆的另一份档案上,记录着1927年时成都警察们的放假安排。这份放假通知上写着,在旧历端节在公人员们应放假一天用来休息,但由于警察这个职位非常重要,在端午节当天,警厅内外除了值班的人以外,其他人可以放假一天,在初四、初五、初六三天警队的官兵们需要轮流值班,而且每天休息的人数不能超过三分之一。
      姬勇解释说,那个年代并没有太多人替人做工,“老百姓想哪天休息都行,只有公职人员才需要遵照政府的安排来放假。”
      历来的端午节都保留着吃粽子、划龙舟的传统,但在成都市档案馆里却保留着一份在1914年成都禁止划龙舟的档案。
      原来,当时的政府认为每年的端午节,船夫们都喜欢找人扎龙舟划龙船还有扎彩船游河,很容易引起事端,于是禁止人们赛龙舟、扎彩船了,违反规定的人将会被严肃处理,看来1914年的成都市民过了一个没有龙舟的端午节。
      记者 唐爽(照片由成都市档案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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