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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交通法规:行人、自行车、机动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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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3 20: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意大利对行人、自行车、是怎么规定的,给我们长个见识


第一百九十条 行人交通守则

1.  行人必须在人行道上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应该在行车道边缘且沿与行车方相反的方向行进并尽可能减少对交通的阻碍。在住宅区外的双向车道上行人应该逆行,在单行车道上应该在车辆行进方向的右侧行进。日落半小时以后到日出半小时之前,在没有公共照明系统的住宅区外的街道上,行人必须排成单列行走。

2.  行人横穿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地下通道和天桥;没有人行横道或者人行横道较远(超过100米),行人必须以垂直行车道的方式过马路并注意避让车辆。

3.  禁止斜穿交叉路口,禁止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穿越广场,即使人行横道在百米之外。

4.  禁止在人行道或人行横道上停留、聚集,以免阻碍其他行人的正常通行。

5.  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过马路时,车辆有先行权。

6.  在公交车站,禁止从公共汽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前方过马路。

7.  婴儿车和残疾人用车即使装备动力系统,也只能在人行道上行驶。

8.  禁止使用任何带有加速装置的器材(滑板、滑轮等)在行车道上使用。

9.  禁止在行车道上进行游戏和没有得到授权的体育活动。在人行道区域也禁止使用滑板、滑轮和任何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加速器材。

10. 违反本条例将被处以24欧元至94欧元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自行车的制动装置以及听觉和视觉信号装置

1.       自行车应该装有轮胎以及下述装置:
  (a)制动装置:两个彼此独立且易于随时操纵的刹车,一个应装在前轮上,另一个应装在后轮上;
  (b)听觉信号装置:一个车铃;
  (C)视觉信号装置:前部装有白灯或黄灯,后部装有红灯或红色反光装置。此外,脚踏板上还应装有黄色反光装置。

2.       (b)和(C)点的规定不适用于体育比赛用的自行车。

3.       任何人使用无轮胎或不具备本条所规定的制动装置、听觉信号装置或视觉信号装置的自行车,或者这些装置都不符合本条规定,将被处以39殴元至159欧元的罚款。

4.       任何生产和贩卖不符合此规定的自行车或自行车装置,将被处以398欧元至1598欧元的罚款。


第一百八十二条 自行车的通行守则

1.       骑车人根据交通要求应排成一列前行,并排行驶的自行车数目不能超过两辆。在住宅区之外,必须排成一列行驶。如果有小于10岁的儿童,可以排成两列行驶,并且将儿童放在远离行车道的一侧。

2.       骑车人应该能够自由使用双臂和双手,并且至少要用一只操作自行车龙头;骑车人在任何时候都要能够自由看到身体前方的各个侧面,并根据情况能自如而有效地进行驾驶操作。

3.       禁止自行车牵引别的车辆和动物,也禁止其他车辆对自行车进行牵引。

4.       当交通条件限制、交通阻塞或者会给步行者带危险时,应下车并手推自行车前进,在这种情况下骑车者应该遵守行人的交通规则。

5.       禁止用自行车驮带其他人,除非成人驮带8岁以下的儿童,但在这种情况下,自行车上需有适宜的设施。

6.       经过专门设计和批准的载人自行车,只能由驾驶员操作。包括驾驶员在内不能超过4人,但是可以加上两名小于10岁的儿童。

7.       关于驮运货物和动物,应遵守第一百七十条例的规定。

8.       在有自行车专用车道的情况下,自行车应沿该车道行驶。

9.       日落半小时以后到日出半小时之前,以及在隧道中行驶时,骑车人必须穿着有高可见度的反射衣和反射臂带。

10.   任何人违反本规定,将被处以数额为23欧元到93欧元的罚款。违反第6条,将被处以数额为39欧元到159欧元的罚款。


第一百九十一条 司机面对行人时的行为

1.       如果没有交警和红绿灯,当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横穿马路时,司机必须停车。当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准备横穿马路时,司机应该减速,并在有需要时停车让行人先行。当司机在转弯并进入另一条路,且这条路的入口处有人行横道时,上述规则同样适用。

2.       在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如遇行人已经开始过马路,司机应让行人过完马路。

3.       如遇行动不便或者乘坐轮椅、持白色拐杖、导盲犬、红白色拐杖(盲人、失聪者)的残疾人正在或者准备过马路,司机必须停车,并防预防老人和小孩可能衍生出的危险。

4.       任何人违反本规定,将被处以数额为154欧元到613欧元的罚款。


第一百八十九条 遇到交通事故时的行为

1.       任何道路使用者,如遇和自身有关联的事故,必须停留并向伤者提供必要的援助。

2.       事故双方在不改变事故现场和丢失可用于认证事故责任的线索的情况下,应尽量保证交通安全。

3.       如果事故只造成物品损坏,双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避免交通堵塞。交警在这种情况下,会立即清除路面障碍物,如果障碍物对于重现事故现场有着重要的作用则需要保留。

4.       在任何情况下,司机应该表明身份,向伤者提供所需的信息和赔偿,如果受损方不在现场应该尽可能通知他。

5.       任何不遵守本规定第一条以及只造成物品损坏的,将被处以数额为279欧的罚款;如果造成车辆严重损坏的,应追加罚款并吊销执照15天至2个月。

6.       任何不遵守本规定第一条以及造成人员受伤的,将被处以6个月至3年监禁,并吊销执照1年至3年。

7.       任何不遵守本规定第一条并没有为伤者提供必要协助者,将被处以1年至3年监禁,并吊销执照一年零六个月至5年。

8.       当事故构成过失杀人罪或过失伤害罪时,如果肇事司机在事故后停留向伤者提供救援,并且主动向司法警察自首,将不作为现行犯进行逮捕。

9.       任何人不遵守本规定第二、三、四条,将被处以80欧元至318欧元罚款。

如果由于道路使用者的过失,该交通事故如果对一只或者多只宠物、家畜或保护动物造成伤害,肇事者必须停留并采取及时措施来救助动物,否则将被处以389欧元至1559欧元罚款。事故双方都必须采取及时措施来救助动物,否则将被处于78欧元至311欧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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