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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给“私塾教子”尝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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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14: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回龙观社区网站的一条帖子引发了很大的关注。一名叫张乔峰的北大毕业生将自己在家教子的相关经验公之于众,并决定开设“北京龙之园——美式家庭学校”,将招生名额限定为4名。(6月4日《北京青年报》)

  就“国际惯例”而言,如今在世界范围内,儿童“在家上学”(HomeSchool)正成为一部分高知家庭的新选择。在美国,这种潮流最早兴起于70年代,目前美国“在家上学”儿童占2.2%,并且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在欧洲及台湾地区都多有此类案例。通过几十年的努力,儿童“在家上学”在这些地方都已经“合法化”。这样的教育模式自然会有效仿者。

  而国内“私塾教子”典型案例也陆续出现。11年前,在西安一所学校任高中数学老师的侯相如,看到儿子侯禹光学习很累但成绩依然排在班级末位,就萌生了自办“私塾教子”的想法。2002年暑假,他辞职对儿子进行家庭教育。2010年,15岁儿子高考成绩过二本线24分,被浙江农林大学录取。要说“私塾教子”的典型案例,恐怕非童话大王郑渊洁莫属,他就曾与儿子郑亚旗“合谋退学”,在读完小学的课程后就由郑渊洁亲自编撰教材《郑家菜》,自行“传道授业”。现在其子早已长大成人,参加工作了。

  尽管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但是,该法的立法目的只是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既然是这样,也没有必要限定家长为孩子选择何种接受教育的方式。

  尽管家庭教育能力是有局限的,即使“孩子爸爸妈妈是全才、是百科全书,都解决不了跟孩子的互动问题。而且在家上学,没有人际交往,没有正常的社会化过程,孩子的人格形态要么和父母一样,要么就完全反叛父母”。但是当今社会已无法回避这样的现实,以应试为唯一目的现行教育体制,产出“教育废品”现象日益显现,不论在知识准备上,还是在行为心理的素养上,在生活习惯上,娱乐方式上,人际交往上,工作态度上都存在很多问题。即使是那些令人仰慕的“211”“985”高校,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学生毕业后呆在家里,无法参与和融入社会,成为“啃老族”。面对一个个健康受损,思想简单,情绪低落,工作无能的失落学子,不免让人们更加对现行教育体制失望乃至绝望。对于一些有条件的家庭而言,或许选择“私塾教子”就是一条保证孩子茁壮成长的良途。

  “子不教,父之过”。毕竟孩子是自己的,在教育问题上容不得任何闪失。无论是对家庭还是社会,孩子教育都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与造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相关部门不妨放“私塾教子”一马,容许进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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