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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5万元以下火灾 派出所可单独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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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4 23: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2012年成都市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会暨民警消防业务培训会在都江堰召开,随后培训者赶赴郫县景尚景社区,参观学习消防、派出所和物管紧密合作,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昨日现场会上,成都公安消防局相关负责人说,如今基础公安派出所也要管消防了,“大概归纳一下就是,消防大队管‘大’,派出所管‘小’”,消防部门负责市区级消防重点单位的执法巡查,派出所负责诸如社区、农村、“六小场所”之类消防安全。

      消防部门会和派出所分工合作,规范派出所的监督执法行为后,共同负责消防宣传、火灾调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对社区负责人的培训。今后,无人员伤亡、事故原因明确、无矛盾纠纷且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派出所可以单独处置。

    李逢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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